各建筑施工单位:
你们好!首先感谢你们对余杭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做出的努力和贡献,以及对城管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近年来,随着我区城市建设的迅速发展,特别是道路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建筑开发施工频繁,夜间施工扰民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的休息,危害人体健康,成为群众投诉的热点问题。今年是我区创建省级生态区和迎接新一轮“创模”复检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推进生态区创建各项工作的开展,不断巩固“创模”工作成果,我们要紧紧围绕污染减排这一工作中心,以改善环境质量为出发点,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加强环境综合整治,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的全面协调 发展。现根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一条第(八)项之规定,请各单位在施工建设过程中严格做到以下几点:
1、禁止未经批准在夜间(夜间22:00-次日清晨6:00)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2、工艺要求连续作业或因交通限制确需在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作业时,须持有环境保护部门发放的《夜间作业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3、对持有环境保护部门发放的《夜间作业许可证》进行夜间施工的单位,在做好对周边居民的解释工作之外,尽量减少夜间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
在迎接“创模”复检及生态区创建期间,我局将加大对辖区内各建筑施工工地的巡查力度,并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擅自在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单位除从重处罚外,还将抄告建设、环保等部门,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单位将予以曝光。
余杭是我们共同的家园。我们衷心希望广大建筑施工单位都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创模”复评及生态区创建工作,真正做到思想到位、措施到位,共同携手完成“创模”复检和生态区创建的各项目标任务。
杭州市余杭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OO九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