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敏红户: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作出的杭政(江)强拆决字[2009]13号《责成行政强制拆迁决定书》的决定,我局于2009年8月31日对你户坐落在杭州市江干区彭埠镇章家坝社区西区55号房屋依法组织了强制拆迁。房屋内的物品经过清点、登记,全部搬运至杭州市江干区云河家园章家坝社区11幢3单元301室房屋内。请你户自公告之日起,到杭州钱塘公证处领取我局作出的《房屋强制拆迁记录》、《房屋强制拆迁清点财物清单》以及过渡房的钥匙。
公证处地址:杭州市清泰街348号雪峰大厦三楼。
联系人:潘白枫 联系电话:0571-86099441
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〇〇九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