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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监督
 

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为了保持其常态长效机制,使其在一个良好约束环境下,充分发挥其在依法行政中的优势效能,以下特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

      一、实行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

     (一)内部监督,即由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监督政务公开工作,对全局在行政过程中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施政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

      (二)外部监督,即由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聘请行风建设义务监督员实行监督,定期听取他(她)们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并逐条逐项地梳理出来,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呈报。

     二、实行上下级互相监督的网络约束机制。上级对职权所辖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负起职责,经常指导、帮助、教育、督促下级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下级有权向上级反映情况、提出要求和观点。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的不合理情况可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提出。

      三、设立举报电话、电子邮件举报箱。

    (一)举报电话为:96310。认真记录好群众来电,整理后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汇报,进行妥善处理。

    (二)电子邮件举报箱:zfj@hz.gov.cn,定期由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派人负责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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